第九十三章 大汉新朝的基本国法(2/4)

易原来没有打算也没有想到要在洛阳发展,原本打算把洞庭湖作为主要的发展基地,所以才会把一众夫人送到洞庭湖去,包括一众商贾。现在,刘易既然已经占得洛阳,在这京城洛阳,自然是什么都要比洞庭那儿好一,那些商贾,亦计划回到洛阳,重新经营他们原来在洛阳的生意。

不过,没有人会对刘易当初迁他们到洞庭湖去有什么的怨言,因为事实上已经很明显,如果他们不经历一次搬迁到洞庭湖的话,留在洛阳京城,他们恐怕会血本无归,什么都被董卓抢去了。所以,他们不但不会对刘易有怨言,反而觉得庆幸,只是转了一个圈而已,便可以保存他们的原有财富。因此,亦对刘易非常感激的,他们知道如果没有刘易的搬迁的计划,他们现在可能都已经被董卓尽掠财富,被迫迁到了安去。

原本捉襟见肘的人才,从洞庭湖来了一批之后,手上可用的人稍为宽动了许多。

目前为止,在荀彧、杨彪等人的努力之下,洛阳城内的百姓差不多完全安置好了。这主要是原来就有百来万是城内的原住民,他们好安置,就只让他们返回各自原来的住处,给配他们可以生活到hn耕之后的粮食,重新做好人口、房产等等的统计登记。荀彧与杨彪等几百人,r夜不停的忙活了十来多,并不时的增加人手,到现在,荀彧的工作组,足有千多人,如此,才堪可把洛阳京城的人口、房产等完全统计好。

城内的百姓,现在亦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正如火如涂的开展hn耕工作。

洛阳人口,现在差不多足有两百万人,其中,有几十万人不是原来城内的居民百姓,而是临时安置他们住进来的,这些百姓,都是其家园尽被董卓贼兵焚毁的百姓,如果把他们引导回原来的住处,还得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助他们恢复家园。[]放着城内许多被迁走的百姓的房子不利用实在是说不过去。

不过,全城百姓,不管原来有没有田地,所有能够进行耕种劳动的人。都会给他们分派田地,让他们去耕作。有田地的,暂时让他们去耕作原来的田地,不够,可以与再调拨一些田地给他们耕作,多的,耕作不了那么多的地主之家的田地。自动收归新汉廷官府所有,再分派给没有田地耕作的百姓。反正,洛阳方圆几十上百里的地方,都适合耕作,没有理由任由那些田地丢荒的道理。准确来说,现在,洛阳城内外,包括地产、房产什么的。都暂归官府所有,等到一切都统计清楚之后,属于原居民所有的地产、房产。留下足够他们居住、耕作的地方田地,别的,也全收归官府所有,进行统一的分配。

如果是一般时候,如此做,肯定会引起许多的人反对争纷,但是,经历过一次董卓的洗掠,几乎使得他们失去所有的情况之下,这种政策。还是没有太多的人敢多说或反对的。

但这种政策亦只是暂时的,刘易现在如此做,只是尽可能的给予广大百姓一个公平的生活起,让所有的人都可以进行自力更生,等到hn耕过后,所有的百姓都可以靠自己活下去之后。或许还要做出一些土地调整,以确定今后那些田地归谁所有。后世的分田到户,刘易觉得在如今的情况大势之下,还是可以实施的。到最后分好田地,百姓们要怎么样处理处置分给他们的田地,那就是他们自己的z yu了。

只是,绝不允许田地丢荒的情况发生,因为现在可不是后世,不耕作可以到别处去打工,可以赚钱卖粮,如今的大汉,可没有太多工业,没有太多别的工作可以让百姓去谋生,所以,发展农业是振兴大汉的基本,什么都不要说,第一就是要百姓人人都有粮可渡r。将来若有人有别的出路谋生,分给他们的田地,可请人耕作,或者可卖给别人,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够使其丢荒。这一,是硬ng规定,凡一年时间不耕作的田地,到时候又将收归官府所有,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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