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农民钱粮负担-摘录《寻乌调查报告》(1/2)

本部分为民国时期,一般老百姓应该负担的粮税。.zxs.品质无弹窗更新快

另外,我要告诉大家,本文是摘自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

c.税捐剥削

1.钱粮地丁全县一千四话还说得有理,就批准他的奏文。因此安寻两县田赋较之他处为轻。至今两县地主富农当每年完粮时候,还要拿些香烛到杨霄远庙里祭他一番。两个县城都有杨公庙。

官租篁乡全区,三标区一部分,城区也有一点,名曰官田。政府收官租不收地丁,共计九百四十多两,较之地丁贵得**倍,大概每石谷田要完小洋二毛。为有这种官田呢明朝篁乡出了个霸王,名叫叶楷,盘据篁乡多年,与明朝皇帝作对,皇帝用计把他剿平,把所有篁乡全区叶楷管辖地方的田地充公,名曰官田,禁止买卖,只能用佃户与佃户之间转移田地的名义,叫做顶退。三标官田的来历与篁乡相同,那里曾为叶楷部属占据过。城区的一点小的官田,则因那里的人曾经犯了皇帝老子的法,因此没收了他的田来。

合计地丁官租二项,合计银二千三百六十余两,每两折三元二角四分大洋,也不过七千六百四十余元。由于沙冲水破,逃亡孤绝,贫苦拖欠几种原因,每年有两成收不到手,实际只能收六千一百十二元左右。

苦甚上述田赋数量,每年不过六千一百余元,而县署用款如行政经费司法经费监所经费人犯囚粮慈善经费各项,每年须用一万余元,以之抵充,不足远甚。故到寻乌做官的人,莫不觉得苦甚,便一意勾结豪绅,借种种事故压榨贫民。至于烟酒屠宰等税,直接归省政府,不与县署相干,县署能指挥的只有田赋一项。

陋规县署钱粮经征柜上有几种陋规第一是银水,每块钱至少吃去半毛至多一毛。譬如市价每小洋十二毛折大洋一元,粮柜上却要收十二毛半,全年六千一百余元,每年可吃银水三百多元,这是粮柜上的第一个大剥削。经征主任没有薪水,专靠银水及其他陋规养他。第二是过割礼,又名割粮礼,民间买卖田地要交割粮礼,粮柜上每户要收过割礼二毛,全年约有六百户割粮,可得一百二十元。第三是填写礼,田地买卖不但要交割粮礼,而且要税契,就是要拿土契到粮柜上张官契,将土契文字填写到官契之上,每张收填写礼二毛,全年所得总数与过割礼同。第四是券票礼,即粮票钱,每张小洋三分,全年约二千张,共六十元。以上四种陋规,除银水外,都是公共的。每个知事新到任,粮柜主任要孝敬二十元至三十元与他,名曰点规,即是希望新任知事再点他做粮柜主任的意思。此外,还有过节礼过年礼,不但要送知事,而且要送财政科长,知事送物,科长送钱。这些耗费都是出之于陋规。

管钱粮的寻乌县有三个管钱粮的,刘士辉刘梅芳黄少堂。民国以来就是他们管钱粮,他们挟着几本粮册做宝贝,勾结历任县知事把这个职务当做世袭。由三人中互推一人为主任,其余两人为户书。红军到城,三个都挟着粮册跑掉了。

2.烟酒印花税

寻乌的烟酒印花税,每月小洋各六十元,共百二十元,一个商人承包,在北门内设个税局。除县城外,每月往澄江吉潭三标石排下留车车头牛斗光珠村圩荒塘肚公平圩篁乡圩中和圩岑峰圩茅坪圩龙岗圩上坪圩等十六个圩场收税一次。每个小酒摊子卖酒,每个小杂货店卖黄烟,都要抽税。老实的,多敲他一点,调皮的,照章程收。每月一百二十元包税,实收可得二百元,赚八十元。税局要用局丁二名火夫一名。包商多半是赣州人。

3.屠宰税

也是包,每月八十元税额,实收百五十余元,赚七十余元。也设一个局,局丁一名,火夫一名。局丁不但招扶局长,还要帮他出外收税。百五十余元,城中即占四十八元八毛。包商也是赣州人。只能收到圩场有定案的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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