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 历史车轮?【32】历史的序幕1(2/3)
本都是这么过活地。这也没有什么好多谈的。
如果塔纳特健在,这一切都不成问题,这几个弟弟还能安于现状。
或者塔纳特有个亲生孩子的话问题也不大……新地法令对这种情况有详细的说明,第一继承人当仁不让的接受遗产――那三个弟弟还是什么也得不到!
然而巧就巧在――塔纳特没有子嗣!
以前的唯一一个儿子因意外而身亡,塔纳特子爵在准备制造第二个继承人的途中也不幸亡故――这下子问
现了!
塔纳特虽然没有亲生儿子,但是还有一个义子,按照以前的惯例,这位义子是有权获得继承权的――三个叔叔原本还是什么也得不到。
但是新法推出之后有一个规定――贵族的继承权必须在有直系血亲之间进行。
这位养子虽然在子爵临终前被子爵大人置顶为唯一继承人,但是这个遗嘱有悖现行法令!
三个弟弟立刻就嗅到了其中的关键――一纸状书将这个可怜的小孩告上了法庭!
而这件事情,当然得由负责管理此事的夏尔来处理。
这个时候,夏尔手下无能人的窘境就体现出来了……他的手下要不是忠心有余而才能平庸的忠仆,要不是有能力却让人不太放心的功利之辈。
夏尔想来想去最终慎重的选择了法莱利伯爵――夏尔王储派最贴心的老部下。
法莱利家族一直就紧随夏尔――老法莱利自小就看着夏尔长大,关系亲密异常,而现在的伯爵大人自小与夏尔一同长大,称得上是发小――两人的关系不可谓不铁。
虽然这位伯爵大人因为年纪的关系,而显得不够稳重――因此,夏尔在他启程前还特地与他长谈许久――从推恩令的意义,到王室尊严以及此案对未来相似案件所起的示范作用,等等不一而足……千叮咛万嘱咐才放他出城。
然而,事到临头还是除了差错!
坏就坏在夏尔临走前的那顿嘱咐上了……
按说,这样的案子,如果换作是一般法官处理,要不是将家产判给养子,要不判给子爵的弟弟们平分……或者大家都分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就这么平平淡淡将这件事摆平,别人也闹不出什么事情来。
问题是这位法莱利大人太过听话了――他一心向维护法令的权威,太过重视王室的利益了!
因此,在法庭上,他第一时间就否决了养子的继承权――因为新法规定,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不得授受遗产。
还没等塔纳特的三个弟弟露出笑脸,接下来他同样否定了三位塔纳特先生的继承权――他们虽然与塔纳特子爵有血缘关系,却在十多年前的旧法中被剥夺了继承权……
他们虽然还可以使用塔纳特这个姓氏,却已经丧失了爵位和财产的继承权――这也就是说,根据新法自实施之日起,既往不咎的原则……
三个家伙在先前作为次子,已经接受了家族的部分产业,在十多年前的财产分割中,各人的权益义务都已经实施完备。
新法颁布之后,所有家族爵位财产重新计数……也就是现在的所有贵族的产业和爵位都确认完毕,只有当事人的直系血亲――也就是他的父母、儿女有权继承,已经分家出去的兄弟并不具有继承权!
………………
老实说,如果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看,法莱利伯爵的裁决确实无可指责。
新法颁布后,为了明确新的贵族主体,王国对现有贵族重新造册并拟定了继承人,这样就能很好的区分新法旧法之间的界限,也重新明确了贵族们的权、责、利。
这样,贵族们很清楚自己的继承人有哪些,以及财产将如何分配。
塔纳特子爵当时并没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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