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兴农安民(2/3)

经验之农夫,由州县礼聘为农耕教谕,赏九品冠带,食九品俸禄,巡回各乡各里,传授农耕技术,督促百姓不误农时。在适宜种植水稻的地区,更要从江南难民中礼聘农耕教喻,教授当地百姓种植水稻。农耕教谕一年一聘,以各地新增粮食产量核定劳绩,能者留用,庸者斥退,有大功者另行褒奖。

七、编撰农经,指导农事。农业为百姓衣食之源,国家富强之根本,坊间流传之农书虽种类繁多,但精芜不一,且多有谬误之处。当遴选精通农务之官员,会同翰林院、国子监职官生员,校刊、辑录历朝历代涉农献及农政奏疏,查缺补漏,去芜存精,编撰成《皇朝农经》一书,刊印天下,指导农事。

八、……

这些建议无不切中时弊,朱厚熜听得连连点头称善,并不时抓住脑海之中电石火花般闪出的灵感,插话予以补充,奇思妙想一个接一个地蹦出来,连他自己都不由得佩服起自己来:

一、推广种植水稻、小麦一事确乎紧要,但一定要做到两个“充分”,即一是充分考虑当地自然条件,二是充分尊重百姓意愿,总的原则是“宜稻宜麦者以渐劝率,宜黍宜粟者如故”。各省府州县可以搞一些试点,动员部分百姓先行一步,改种稻麦做示范,但不得以行政命令强迫百姓改种,更不得搞“一刀切”,违者以“扰民害民”论罪。

二、将农垦劳绩纳入考功也十分必要,但不得以各地上报新增田亩数为准,应派出御史巡回视察各地农垦之务,一是核定新增田亩是否属实,二是核查在垦荒之时是否存在滋事扰民的现象,绝对不能增了田亩,却令百姓没了饭吃!

三、垦田使只负责官屯组织管理、沟通协调,不得干涉入屯百姓的正常生产和日常生活。可在官屯之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面对疑惑不解的朝廷大员,朱厚熜只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他们解释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费尽口舌才有一个官员恍然大悟:哦,原来皇上的意思是把田地佃给百姓种,朝廷只管秋后收租子啊!众人当官当到能参与朝会的份上,哪个不是家中良田千顷、仆役如云?一听就全明白了,纷纷叹曰“吾皇圣明”,令朱厚熜哭笑不得。

四、军屯、民屯之外,还应大兴商屯,遵太祖洪武年间的“纳米中盐法”及其后的“开中法”,动员商贾富户出资招募无地的贫民到边疆垦种,由富商大贾自出财力,自招游民,自垦边地,自艺菽粟,自筑墩台,自立保聚,输送边镇粟米,朝廷按一定比例发给盐引,省运费以足边储军用。

五、编撰《皇朝农经》一书利国利民,不但是一部农政全书,更应成为今后较一段时期国家指导农业生产的纲领性件,朝廷应将其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可效法成祖皇帝修撰《永乐大典》之例,成立专门的编撰委员会,由分管工部的内阁士徐阶任总裁,总领其事;户部尚书马宪成、工部尚书林之诠副之,涉及农政的户工两部及各有司衙门全力协助,务必早日成书。但书成之后不必急于刊印,可先发各省州府县,由各地牧民之官组织农耕教谕讨论,修订完善之后再刊行天下。

六、鉴于编撰《皇朝农经》非是旦夕可以奏功,可谓远水难解近渴,还需另寻济时救难之策。洪武年间,太祖高皇帝第五子周定王朱橚深感河南地瘠民贫,曾编成《救荒本草》一书,记录了数百种可食用的野生植物,以便百姓灾荒之年可以采来充饥。可由各省翻印此书,并根据本省实际予以修订增补,附以插图,以备饥荒。《皇朝农经》、《救荒本草》主要用于指导百姓农耕诸事,故应以百姓日常所用的白话编撰,不得雕琢句,使用含混晦涩的言。

七、由翰林院、国子监派出职官生员分付各地宣传朝廷善政,动员百姓垦殖拓荒,并采集民,重点搜集农谚民谣,由通政使司会同翰林院、国子监辑录,仿照朝廷邸报、兵部塘报之例,以白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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