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恩威并施(二)(2/3)

慨激昂地说:“天在上,皇上在上,草民汪直在此立誓,今生若有半点不忠于皇上之事,天打雷劈,万箭穿心,永世不得超生!”

发过毒誓之后,汪直这才起身,老老实实地侧身坐了下来,嘴里还在喃喃地说:“折杀草民了……折杀草民了……”

朱厚熜摆了摆手:“客气话不必再说。朕以前曾看过户部浙江清吏司主事唐枢的一份奏疏,上面说‘寇与商同是人也,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对此深以为然。今日特地将你这亦商亦寇之人请来,你且安心坐着,好好与朕说说倭寇,说说你们海商之事。”

朱厚熜一边听着汪直讲述,一边在心里与自己记忆中的资料相对照,对倭寇的情况大致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期以来,明朝有两大边患,即北虏、南倭。东南沿海的倭乱起于元末明初,当时群雄争霸,逐鹿中原,削弱了海防;而日本正处在南北朝分裂时期,诸侯割据,战乱不休,战败的武士、人便沦为海盗,经常流窜到我国沿海地区走私抢劫。明朝开国之后,高度重视海疆安全,一方面遣使至日本责问执掌大权的幕府将军足利义满,令其约束日人不得来犯,准许其与明朝开展“勘合贸易”,即由日本天皇颁发勘合,“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另一方面派军围剿骚扰海疆的倭寇,取得了望海埚大捷,倭乱由此渐渐平息。

到了嘉靖年间,由于朝政浊乱,武备废弛,海防力量受到极大削弱,而当时的日本正陷入战火纷飞的战国时代,各战国大名为谋求暴利,争相胁迫天皇出具勘合,遣使入贡明朝,引发了“争贡之役”。明朝震怒,却错误地认为倭患起于市舶,罢撤宁波市舶司,中止日本朝贡贸易。日本商人断了财路,转而在中国海上与海盗、奸商勾结,从事武装走私活动,并在中国沿海烧杀抢掠。因与中国的走私贸易获利很大,一些战国大名、土豪、寺院也暗中支持手下武士、强盗参与其中,倭寇侵扰日渐频繁,使中国沿海数省百姓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不过,来华贸易的倭人也并非全是海盗。事实上,在为祸海疆的倭寇之中,“真倭甚少,不过数十人为前锋。”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中国的海商、海盗。

明朝的海盗与通常意义上的海盗有所不同,由于明朝政府厉行海禁,残酷打击海上贸易,一些海商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武装起来,组成武装海商集团,以对抗官军的追捕和残杀,因此被称之为“寇”。而这些所谓的海寇并不同于当时到东方来从事侵略、掠夺的西方海盗,他们大多是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只因冲破海禁樊笼,触犯了海禁律法,而被朝廷视为海盗。当然,亦商亦盗是这些海商的本色,他们在纠番诱倭的商贸活动中往往是华夷相纠,彼此间称贷互市,其中货价莫偿或诓骗财物者比比皆是,而民间海商为争夺行商地盘,也往往纠结同伙,彼此间兵戎相见,互相残杀者也不乏其人,甚至于沿海兼行劫掠。比如如今占据宁波海外双屿岛的两大海商武装李光头集团和许氏集团就是如此,尤其是许氏集团,他们在贸易活动中不但经常诓骗日本商人,抵赖货款,还派人到南直隶、苏松等处地方诱人置货,往市双屿,然后暗中唆使海盗抢夺商船。这些被抢的商人有很多是借款从事贸易,血本无归之后不敢还乡,不得不跟从许氏兄弟下海贸易,“图偿货价而归”,许氏海商集团的势力不断得到扩大。

尽管坦白地承认许氏集团在海外贸易过程中干过许多不讲信用,明赖暗抢的勾当,但汪直还是为许氏兄弟辩解说,其实真正与倭寇勾结的是福建海商李光头集团,而许氏兄弟并未勾结倭寇。许氏集团的几个头面人物许一(许松)、许二(许栋)、许三(许楠)、许四(许梓)四个兄弟,都是徽州府歙县人,早年因触犯海禁,流落海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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