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贪官反腐(2/3)
说法,更不用说是在官场贪墨横行无忌的封建社会。不过,在严世蕃这样的大贪官面前,下面那些小贪官休想玩什么猫腻。因此,他方才说的那番话,既是给严世蕃压担子,又不乏敲打他本人的意思。而严世蕃模式化的表态当然不能使他全然放心,淡淡地说道:“你办事,朕当然是放心的。不过,话也不要说的太满。比如你方才说,朝廷正赋和定额火耗之外,应天府未曾向百姓加征分毫苛捐,朕就不敢相信。”
严世蕃忙说:“回皇上,微臣不敢妄言欺君。微臣今日前来,正是为着向皇上奏陈此事。皇上天纵仁厚、爱民如子,颁下圣谕,着令户部铸造铁斛铁秤分发全国各州县用于征缴赋税,又定下了诸多收粮章程。然三尺之法不行于天下久矣,各地贪官污吏浮收勒折之手段花样更是不胜枚举。微臣以为,朝廷可颁布律令,在我大明两京一十三省各州县衙门的戒石铭旁侧,另立一块碑,其上铭刻禁绝官吏在征缴赋税之时增加浮收的禁令,既使各州县职官吏员心生惊惧、深自收敛,不敢擅自加赋及摊派杂捐,或以各种浮收陋规侵夺民财;又使百姓知晓皇上一片爱民之心……”
回到明朝之后,为了不使别人发现自己是个冒牌货,朱厚熜对于明朝各项制度、典故狠下了一番功夫。这些年里,他又时常微服出巡,到过不少州县衙门,他对于严世蕃所说的“戒石铭”并不陌生。那是一块高五尺、厚约六寸、汉白玉质地的大石碑,正面工楷大书三个字,正是“戒石铭”;背面用颜体小楷写着一段铭:
“敕谕皇明天下郡县戒石铭:
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抚养惠绥。改存三异,道在异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所提,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役是切,存国是资。朕之恩赏,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为民父母,须是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恩。
洪武十五年吉旦立”
这一方戒石铭,可是大有来历: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既给地主家放过牛,又当过游方和尚,受尽官吏、豪强的侵凌侮辱。日后打下江山坐了龙椅之后,他也未曾忘本,从严惩贪肃奸,与民休养生息。他平生最痛恨之事,莫过于官员贪墨,亲自制定、颁布的《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遍》和《大诰武臣》等法外加刑汇编,总计不过236条,其中惩治贪官污吏的就高达150条之多,而且刑罚极其严酷,罗列有枭首、凌迟、夷族等酷刑;并以“空印案”、“郭桓案”屡兴大狱,掀起阵阵席卷全国的反腐暴,其中“空印”一案竟将两京一十三省各省府州县的正印官杀了个干干净净。整个洪武年间,各地官员干满任期而不获罪者少之又少,以致政务衙事无人料理,不得不让获罪官员带枷坐衙理事,可谓有史以来绝无仅有之一大奇闻。这且不说,朱元璋不但给予了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等科道言官“闻奏事”之权,对于不修官箴、贪鄙好货之人,不管证据确凿还是道听途说,言官都可上奏朝廷予以揭发;还曾将一位贪墨十两银子的县令剥皮楦草,制成“人干”,挂在大堂上以儆效尤。如此严苛治吏,虽说不免有冤假错案,但也收到了很大的成效,后世史家都认可,明朝开国之初,官场气之正,为历朝历代所罕有。但是,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惩罚如此严酷惨烈,仍免不了有贪财好货的官员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既令朱元璋出离愤怒,又使他十分头痛,遂于洪武十五年写下这篇《戒石铭》颁发全国,按照统一的规制和格式勒石作碑,竖立在全国府州县衙的大门口,要求每一位新上任的官员,上任之日,必须首先阅读这篇《戒石铭》;每月初一十五,还要聚齐衙门职官属吏,整冠肃容向“圣碑”行礼,接受洪武皇帝的警示教育。
不过,时日久远,朝廷律令、祖宗成法都渐渐成了一纸空,煌煌圣谕也都成了“瞧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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