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1章 涉外是非(2/3)

可能实现的。

正因为如此,只要是韩雅有胆量把事情给接下来,她的那些手下们,就不会在意对方究竟是华夏人还是洋鬼子,无论什么身份,只要是作奸犯科了,只要是他们的能力超出了常人许多,特勤处就有理由出手解决问题。

林萧虽然知道了这件事情,但是心里面还是有一点儿想法的。

改革开放初期还是稀罕物的外国人,正在渐渐融入本土生活,在华夏的外国人究竟有多少?数字或许最能直观地反映出变化:1980年在华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外国人不到2万人,2011年这一数字增至近60万人。

从2000年开始,进出华夏的外国人数量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到2011年外国人入出境已达5400万人次。

外籍人员在华海量流动的浪潮中,也不可避免泥沙俱下,一些不法人员混杂其间,根据警察部的数据显示,1995年,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处“三非”外国人首次突破1万人次,此后以上升趋势为主,到了2011年,这一数字达到2万余人次。

据统计,“三非”案例中,非法居留的占到80%,其中绝大多数是因不了解华夏法律规定而短期逾期滞留等情节轻微的人员,恶意非法居留占5%左右。

枯燥的统计数字背后,是越来越多的涉及外国人案件频繁在身边发生。

而在涉外问题中,涉及的部门从警察机关到教育、劳动人事、工商、宗教、外交等无所不包,这就容易造成权责不清、权力交叉,耗费国力资源。

虽然目前中央和各省也在微调,提倡政府牵头、公安指导的“大外管”机制,但是具体落实很难到位。

现实的问题是,对于外国人犯罪,基层干警常常不愿管,不会管,也不敢管。

这倒不是干警们患了软骨病,而是为洋鬼子们撑腰的部门实在是太多了,一有个吹草动,就跳出来无数人要求保障外国人在华权益。

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说华夏关于驱逐出境的规定实施权限在警察部,但是具体办案在基层警察机关,加上对于驱逐出境的对象要求也比较窄,适用对象和强制措施运用的不够,造成很多法律手段形同虚置。

华夏驻外使领馆在核发签证时,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规范和准入门坎,导致大量“三无”人员、低素质人员进入华夏。

同时,又懂法律又懂外语的基层警力非常匮乏。

说起为外国人办案中的困难,一个是语言化障碍,另一个则是许多外国人对华夏法律的生疏,他们最先问的问题就是你什么时候能把我保出去,国外一般取保候审比较容易,但华夏这方面比例比较低,所以这里面的化差异比较大。

但从更深层次来看,华夏国内对于外国人犯罪事件的关注也反映出国民心态问题,其中涉及的核心是司法独。立与法律权利的平等。

正是有些外国人习惯了在某些领域享受特权,才会产生超越法律的幻想,对一部分人的优待和优惠,同时就是对另一部分人的歧视和压迫。

在一些外国人伤害华夏人的案子里面,相关警方一步一步的逐级上报、请示,一遍一遍的斟酌笔录中的字,一次又一次地给受害人施加压力,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要让受害者放弃追究外国人的刑事责任,至于说华夏受害者的权益,就没有人去关心了。

大概,只有这么办了,警方才会比较省事儿一些。

或者这些外国人即便是判了刑,也不会实际执行,许多三年以下的轻度案件往往不会真正执行,稍重的案件也往往直接用附加刑“驱逐出境”,主刑很难实际贯彻。

“你老婆对你真是言听计从。”看到林萧放下了电话,高岚就不无醋意地对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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