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推断,案件还原(2/2)

之后,荆辉提出了异议:“头儿,我觉得暂时还不能把凶手认定为‘接货人’!如果他们是‘送货人’呢?他们在见到了被害人的货款后,枪杀对方劫取钱财,也不是没有可能啊!”

大伙儿一番交头接耳,都觉得荆辉说的有道理,林皓阳却笑着说道:“咱们来换位思考一下,假设你是凶犯,并且是本次交易的‘供货方’,你会把装毒品的旅行包遗留在作案现场吗?”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林逸飞又说道:“并且,那个现毒品粉末的旅行包,与装日常用品的旅行包是同品牌,一模一样!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旅行包属于被害人所有!你们想一想,如果凶手是从外地赶往滨城的,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他们可能在一个小区内,从容的开枪作案吗?当然,仅有的一种可能:如果那两个旅行包分别属于不同的两伙儿人,那……恐怕也只能用巧合来解释了吧。”

至此,没有人再提出异议,荆辉也表示心服口服。董问道:“头儿,黄志成在这起案子里,是什么角色?咱们怎么给他定位?”

田玉洁抢着回答道:“他就没必要定位了吧?他是被害者啊!”面对众多鄙夷的眼神,田玉洁两手一摊:“他已经死了!”

众人呵呵一笑,荆辉分析道:“交易和案的地点是在他的家里,他又与送货的两个毒贩一同遇害!从咱们已经获取的资料表明,两个毒贩是从外地刚到滨城,我觉得……不排除毒贩就是来自浙江!”

董问道:“你是说……黄志成的老家?”

林皓阳表示了赞同:“恩!完全有这个可能!”

荆辉接着说道:“那黄志成的身份就可以确定了,他是和毒贩一伙儿的!也就是说,他就是本次交易的供货方!”

林皓阳默默地点了点头,丁国良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不要这么匆忙下结论!”

众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丁国良解释道:“在我们以往侦破的毒品案件中,抓获过不少的毒贩,我们现了这样一个规律:象这种形成规模的贩毒组织,大多数帮规严明!其主犯和核心成员中,有部分人员有吸毒史,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现一例有注射吸毒的经历!而黄志成,有多年注射的吸毒史,这说明了什么?”

董挠着头问道:“他不是毒贩的核心成员?可他家就是交易地点啊!”

“掮客!”林皓阳很坚定的说道:“他不属于供货和买家的任何一方,他就是个中间人!”

众人恍然大悟,丁国良对林皓阳笑了笑,说道:“没错!这也就是他与两个毒贩同时被害的原因!”

小会议里的人异口同声的说道:“他知道的太多啦!”然后,就是一片略带幸灾乐祸的笑声。

接下来,丁国良做了刑队特案组的工作部署和分工:

董,带几个人配合案地派出所的工作,调取案前后金柏林小区附近所有的监控,并重点走访和排查周围的饭店和水果摊位;

荆辉和田玉洁,乔装雇员进驻小商品批市场,将黄志成的摊位重新营业,密切注意周围的可疑人员,走访邻居摊位,尽可能的了解和摸清黄志成的活动情况和人际关系;

丁国良大队长带队,参加分局特业科和治安大队对娱乐场所的清查工作;

林皓阳留在队里,负责各方信息的汇总和对到案人员的突击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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