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一章 忠王猜想(2/4)

己之前的判断。

忠王李秀成,到底有几多情与爱,方才生得如此倾城倾国之貌的女儿?林逸青一时间浮想联翩。

据林逸青原来历史时空中的一些史书记载,李秀成28岁参加太平军之前,一直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为了生活,他从小就参加劳动,诸如放牛、耕山、烧碳、到村里打散工、充书塾里的杂役和当圩镇店铺里的伙计。有史家云:受到富户接济让他模糊了阶级差别,而亲族间互帮互助又浓厚了他的家族观念。所以,李秀成治理苏福省时能涵容富豪地主,在天京城破之前会贿救犯事的亲戚。

此后,历史上关于他个人生活的记录付之阙如,包括何时结婚,何时为父。但据可靠证据,会王蔡元隆是他的女婿,而伶俐说洋兄弟埃尔和谭绍光又分娶了他的两个女儿,可以推出他的千金不少。1863年前后,闺女们都到了谈婚论嫁即18至20岁的妙龄,也说明了李秀成当于二十岁左右完成了结婚生育的人生大事。

俗话说“饥不择食,贫不择妻”,那个时代,穷人家的男子能找到对象就不容易了,更为赤贫或素质较差的甚至要打一辈子光棍,因此对这位原配夫人容不得有太多绮丽想象,大约刚好符合“人,女人,活女人”三个基本标准。忠王娘在半虚构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是个不可或缺的人物,因为她的反对,给女儿和埃尔中外联姻造成了一点小小障碍。但忠王一锤定音平息波,说明他不是气管炎,而她很尊重丈夫意思。无论如何,在李秀成人生最艰辛的阶段,她陪着他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特别是自他从军后,男归男营,女归女营,夫妇不得相见,而照料婆婆和娃儿们的任务当仁不让地落到了她的肩上,此外还要担心出征在外丈夫的安危,实在很不容易,令人肃然起敬。可以想见,为了负担起生活的重压。她必然有一双强健的大脚。

十九世纪的中国缠足盛行。据《缠足史》记载:闽南谚语“小足是娘。赤脚是婢”,缠足标志贵贱,处于岭南的两广只许富贵人家为之,下层贫民女子不能缠足,广西缠足俗发展得更慢,桂林巨室也依然有“盈尺莲船”。所以,以李秀成一贯的务实作,择偶时一定会找个健康、勤快、能干的劳动妇女。

李秀成本人回忆当年参军时。提及“知道金田起义之信,有拜上帝人传到家中。后未前去,仍然在家”,还说“被团练之逼,故尔迷迷而来。”没想到授人以柄,某些刀笔吏正要从他革命动机中找茬,于是下了判词:参加革命时觉悟不高,此为后来写可耻“自白书”的思想根源云云。其实,在“后未前去,仍然在家”背后有一个故事。虽说和通常意义上的“英雄救美”略有不同。但一样令人动容:大黎民间普遍传说,李秀成接到团营号令时。即向东家清算工钱,得了两吊铜钱上路。翻山到朝八社时,遇见一位贫苦农妇在社坛边分娩。地痞流氓诬她“亵渎神灵”,勒令她出钱给社坛“烧炮挂红”。产妇急得要投河自尽。李秀成睹状,深表同情,当即倾囊相助,为她解决困难。结果因为盘缠用罄,也就无法赶去团营了。这个传说正反映了李秀成一贯对贫弱者,有着发自内心的同情,以及他为人慷慨侠义的一面。

薄薄“自述”不可能尽录李秀成一生的起云涌,这点小小善行于是就被忽略不计了。其他地方,只要他稍稍多记一点战功,就立刻被说成是“自扬、掠美、抢功、自我包装”,真是多说不行,不说也不行。英雄多情,更多无奈。

参军后,据李秀成回忆:“乡下之人,不知远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头,后又有追兵,而何不畏?”拿惯了锄头的双手,突然握起了刀剑,从“秋毫不敢有犯”的虔信到响应“杀尽妖魔”的呼召,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时,起义军尤在筚路蓝缕之时,鉴于会众都是举家而来,为了严肃军纪和作战需要,上层决策者规定了男女分营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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