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节(1/3)
2011-10-1222:12:13
啧啧,鼠辈的“段位”真高啊
连“唾面自干”这样的成语
他也可以理解为相反的意思——
大卫兄我可真生气啦,你居然说我是“作家”,这不是骂我么?
2011-10-12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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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伟仁回美国待了几天。
那里一切如常——肖茵婷没逼他,律师也没找他。
他舒舒服服享受了几天家庭生活,养精蓄锐准备下一场精彩演出。
期间,还准备好一纸道具——找人制作了份离婚律师函。
在一般人眼里,此时郝伟仁该满足了——老婆漂亮能干、温柔贤惠;自己事业有成、前途远大;还有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几近十全。
人生得意,莫过于此;知足常乐,夫复何求?
但别忘了,郝伟仁不是一般人。他是伟人。
而伟人的心,岂是一般人可以衡量的?就像陈胜说的那样——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四十年前,林彪折戟沉沙,老百姓议论纷纷。
有的说:“主席不是洞察一切吗?咋这么多年就没洞察出林贼呢?”
有的说:“林彪的接班人不是都写进了党章吗?这下可怎么收场?”
有的说:“几个接班人,刘少奇、林彪,都不是好东西。就他一个人好?”
还有个别胆大的:“林彪的,说的并不错啊?”
当然,这都是私下议论,冠冕堂皇下他们都假装义愤填膺、批林批孔。
没办法,高压下人们必须用两种语言说话。假话说给伟人,真话留给自己。
别说成年人,连小孩也得自幼学习用两种语言说话。
那时少儿节目播放的不是儿歌童话,而是声讨林彪的长篇大论。
某次老爷子半夜偷听敌台,无意中搜索到中央广播电台少儿节目。
一个慷慨激昂的童声传出:“听到林贼一贯宣扬‘克己复礼’,我们红小兵的肺都气炸了……”
而群众私下议论最多的是:“林彪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他还图什么呢?”
当我中学时知道林彪事件后,也曾问过父亲相同的问题。
“是自由。”父亲想了想说,“自由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最高境界。无论是革命造反、争权夺利、升官发财,其实都是在追求更多的自由——经济自由和精神自由。林彪确在万人之上,可上面还有一个人,并且奉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暴君法则,他就不自由,仍不得不办违心的事、说违心的话。他早就知道皇帝什么都没穿,可即便是他也不能公开说出来。当时在这个国家,只有老毛一个人是绝对自由的。只是他很孤独,没有真正的朋友,也没有真正的敌人。因为真正的朋友是要说真话的,可真话往往不顺着他,他就会消灭掉这些人;最后留下的,只能是对他百依百顺的奴才,或者林彪这种‘嘴上喊万岁、背后下毒手’的人。林彪未必是好人,可他仍在追求自由。”
“可为了追求自由,值得冒着掉脑袋的风险么?”我问。
“裴多菲不是有首诗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至少在一部分人心里,自由是无价的。”
“可林彪跟裴多菲没有可比性。林彪也害了不少人。”我说。
“自由分绝对自由与相对自由两种。”父亲答道,“所谓绝对自由,就像老毛那样,凌驾于亿万人头上为所欲为,想干啥就干啥,想灭谁就灭谁。还有种相对自由,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空间,可以说出真实想法而不担心被惩罚,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被干涉。但同时,每个人享有的自由空间是相同的,每个人的自由以不损害他人的自由为界,越界了就要受到相应惩处。这就叫相对自由,也叫基本自由。”
“这就是说……”我试着理解他,“绝对自由是损人利己,相对自由是和平共赢。裴多菲追求的是‘相对自由’,而林彪、老毛们追求的是‘绝对自由’。”
“对。一个真正理想的社会,是每个人都有不可侵犯的相对自由,却没有任何人拥有绝对自由。只要有人绝对自由,就意味着其他人被剥夺自由。越是专制、落后、愚昧的社会,统治者越拥有绝对自由,而普通人拥有的自由就越少。甚至在某些黑暗时期,连思考的自由都不允许有。”
“可人都想随心所欲。”我说,“我,还有我很多同学,议论起老毛都很崇拜——做人能到这个地步,才叫活得潇洒。”
“人都有贪欲。”父亲沉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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