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姑且一试(1/3)

冥龙王尽口不提战败了会怎么样,几句话都是在向我刻画克服它以后可以获取的宏大利益,仿佛是在勉励我向它寻衅一样。不过我可没有这个胆子,就算能把可怕骑士、尸巫等所有的手下都召集在一起,也尽对不会是冥龙王的对手,单单是它会飞这一点,就让我很头疼了,更何况言外之意竟然还可以操控“岩浆火雨”和“熔岩风暴”进行攻击,即便是有限的几次,也足以让我的亡灵军团溃不成军,不敢集结在一起。想向冥龙王寻衅,还是等我实力加强以后再说吧,路要一步一步的走,一口可吃不成个胖子。

“尊重的哈迪斯大人,不要开玩笑了,以我这样弱小的实力怎么有胆量往冒犯您老人家,那不是找逝世嘛,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的目标可供选择?”

“你还可以往寻衅次一级的地狱冥龙,假如能够获胜的话,就能加强感知的能力,有效的规避四射飞溅的熔岩的袭击。要知道即便是再壮大的亡灵生物,也不可能反抗自然之威,假如被块儿头太大的熔岩砸到的话,一样会受到严重的伤害,甚至可能危及到生命,特别是面对‘地狱火山’之上不定期涌现的‘狂暴期’,在此期间‘熔岩风暴’的频率和密度会加大很多,闪躲起来会更加的艰苦。而我们冥龙一族的其中一项能力便是正确的断定出熔岩飞行的轨迹,预知它的落点,比起其它的地狱火属性的亡灵生物在预知能力方面强化了很多,进出‘地狱火山’会更加的安全。而且每个月有二十天的时间被容许浸泡在‘地狱岩浆池’中,能大大加快成长的速度。”

这一样是不可能的事情,地狱冥龙的实力还在普通的骨龙之上,我到现在都没有信心往找骨龙的麻烦,自然更不敢招惹更高一级的地狱冥龙,会飞的亡灵对付起来都不会很轻易。“尊重的哈迪斯大人,在您领导下的地狱冥龙一族自然也是极其壮大的一类存在,我确定也不会是对手,请问有没有更弱一点的对手?”

“那么就只有选择寻衅最低级的地狱火属性亡灵生物了,分配给它们的名额只有十二个,也就是最多只能有十二个非冥龙一族的亡灵取得进进‘地狱岩浆池’的权限,在寻衅中获胜,便可以盘踞一个名额,每个月可以有十天的时间浸泡在‘地狱岩浆池’中。”

看来这就是最后的选择了,能博得寻衅进进“地狱岩浆池”中修炼,本身的能力尽对差不到哪里往,仅凭我和淘淘,依然是凶多吉少,不容乐观啊!“尊重的哈迪斯大人,您能具体的讲解一下寻衅的具体规矩吗?”不管怎么样,先问明确规矩再说,看看其中有没有可以利用的取巧之处。

“低级寻衅履行的是‘末位淘汰制’,最多只能保持十二个的编制,一旦有寻衅者胜出,而失败者又没有逝世,排名最末的亡灵就将被立即赶出‘地狱岩浆池’,取消它浸泡的资格。因此假如有足够的能力的话,尽可能寻衅前面顺位的家伙,既免得不警惕被挤出编制,也不会过多的遭到其它的寻衅者的骚扰,可以专心的在岩浆池中修炼。同时为了避免战斗的一方倚仗速度或者会飞行等方面的上风一味的闪避,使得寻衅无休止的进行下往,限定最长以三天为限,假如在此期间无法分出输赢,由于寻衅者可以自行挑选对手,控制着主动权,所以根据规矩就会判定寻衅者失败,除非在这三天当中一直是寻衅者盘踞了场上的主动,追着对手在穷追猛打,则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判定寻衅者胜出,而失败的一方在以后的一个月内不可以再次寻衅。另外由于我职责在身,不能离开‘地狱火山’的地界,而寻衅又必须在我的监控下进行,所以战斗的双方不能离开‘地狱火山’,主动离开的一方将会被立即判负。”

规矩对于寻衅者有些不利,看来问题的要害是在选择对手这一环节,只有扬长避短,尽量的挑选合适自己施展上风的对手,才有可能取得战斗的成功。这么辛苦才登上了“地狱火山”,见到了“地狱岩浆池”,时间、金钱都付出了那么多,假如轻易的就打了退堂鼓,不战而退,心中着实有些不甘,怎么也得拼一拼,大不了主动逃出“地狱火山”的地界算是认输好了,反正即便放弃也是需要下山的,就当作兼差好了,至少还能保存一丝盼看。而且时间方面也没有什么问题,这属于特别任务模式,不会受到回生和逐日在线时间的限制,恰好之前为了搪塞想象中的登上山顶之后未知的考验,事先已经养足了精力,能够保持较长一段时间。

当然了,要想进行寻衅还牵涉到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尊重的哈迪斯大人,请问一下假如发起寻衅的话,固然是地狱骷髅马要进进‘地狱岩浆池’,但我身为它的主人,一向都是两位一体,能不能和它一起出战?”能二对一的话或许还有一线活力,假如只容许淘淘独自寻衅,以它现有的实力和战斗意识,面对太过壮大的对手根本不可能有取胜的机会,干脆放弃的好,也免得耽误时间,还要遭遇逝世亡丧失3%的精力力上限的风险。

“这个……”,我应当是第一个前来寻衅的亡灵巫师,还没有与宠物一起参战的先例,冥龙王也一时有些迟疑难决,沉吟了半晌,方才开口说道:“寻衅规矩中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这一问题应当是在两可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天下之弱者的反击】最新更新章节〖第二百三十一章 姑且一试〗地址https://wap.275b.com/61_61546/233.html